各系(部) 、处(室) 、直属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放假安排、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在校各年级学生,按照教务处安排,完成期末考试后即开始放假。
(二)教职工 7 月 16 日正式放假。
二、开学时间
1.2016 级新生:8 月 29 日—8 月 30 日报到注册。
2.其他年级学生:9 月 2 日返校,9 月 3 日—9 月 4 日注册,9 月 5 日上课。
3.行政人员:8 月 25 日正式上班,8 月 27 日(周六) 、28日(周日)正常上班。
4.任课教师:8 月 29 日返校报到。
5.假期中有特定工作的相关部门人员,按要求提前返校。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通知学生的放假时间,要提前做好学生离校、假期、返校期间的相关教育工作。
2.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安全离校工作,对自己负责的学生离、返校的时间登记清楚,并进行安全教育,假期与学生保持联系,遇有重大事情,及时请示报告处理。
3.假期无特殊情况, 学生应全部离校。 因特殊原因不能离校者,须经所在教学系批准,由学生处安排集中统一住宿,统一管理,并明确安全责任。
4.假期在校园勤工俭学的学生,由学生处负责;在丽江实习需在校住宿的学生,各系、部门要指定指导教师留丽江负责,对假期安排任务的留校学生的管理负全责。
5.行政人员严格按照暑假值班表值班 (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如遇特殊情况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6.后勤与保卫处安排好值班, 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 防火、防盗、保卫及对留校师生的服务工作。
7.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检查本部门水、电、门窗及其他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以及重要文件资料等的整理存档工作。外语系、基础部、信科系、艺术系、酒管系的电脑等贵重物品要求寄存至实验中心统一保管, 其他单位统一存放至本单位安全设施齐全配套的房间内, 并贴好封条, 以防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