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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携手,共建校园交通安全文明秩序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作为省内领先、全国知名的独立学院,多年以来,学院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雪山下优美的校园环境更是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莘莘学子。

但是,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诸多原因,校园的优美宁静、大家所赖以求知的静谧空间因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紊乱而被打破。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9月,学院电动车总数已超过3100辆,每天上下课高峰时段,道路阻塞、行路艰难,在美丽的校园里行走,步步惊心,有人甚至戏称学校为“云南大学电动车学院”。因之学校声誉受到损坏,师生安全遭到威胁,数千辆电动车及其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已成为全院师生员工所共同关注的大问题,形势之严峻,已到了不得不痛下决心治理的地步。

老师们、同学们,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800亩校园是我们共享的空间,生命健康安全是我们需要始终放在首位的权益。

有鉴于此,为巩固学院省级“文明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学院安全文明建设,为师生员工打造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经学院院务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校园交通文明秩序综合治理行动,本次行动为全员性、全覆盖、多角度的综合治理行动,将分阶段、分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所采取的综合治理措施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校范围内倡行“步行时尚”理念。目前,健康生活的理念已被人们广泛接受与认可,成为一种文明新风尚。学院作为省级文明学校,在70%园林覆盖的校园内,步行应成为一种新的环保、时尚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倡导“步行优先、步行时尚、步行健美、步行节能”的理念,鼓励师生日常工作及课余生活采取步行方式,除紧急事务外,尽量不在校园使用机动车辆(包括电动车)出行。

二、从即日起,暂停审批办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学院电动车总量现已超过校园空间可容度,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故需对电动车总量实行控制,暂停审批办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是否重启审批程序、何时启动审批,学院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慎重做出决策。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新购车辆不得在校园范围内行驶,违者将由学院保卫处协同交管部门严肃处理。

此前有伪造、套用他人通行证行为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前自行摘除假冒通行证,停止在校园内行驶,并向辅导员或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对此学院不予追究。对逾期不摘除假冒通行证并报告者,一经查实,仍在校园行驶者将从重处理。

凡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一律不得在校园范围内行驶,违者将予暂扣车辆,并严肃处理。

三、从即日起,在全院范围内裁汰已达到报废条件的老旧电动车。学院内现有一定数量已达到报废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动车,师生戏称为“僵尸车”。这些“僵尸车”极易发生事故,对于车主、路人及道路交通而言,都是莫大的隐患。现由学生处、保卫处牵头,全院各部门、各系、各学生园区以及各自然班对所属师生电动车进行全面检查,凡行驶年限超过交管部门所核定年限或车体损毁、功能不全的电动车,由车辆所有者在2015年10月12日前将其自行报废,且不得在校园内停放。逾期未报废者,由学院相关部门联合交管部门进行强制报废,同时追究所有者的相关责任。

四、学院将在校园内逐步增设配套安全措施。本次综合治理,旨在全面提升校园交通安全水平,因此,根据学院安全管理需要,将逐步在全院范围内设置拐角凸视镜、安全标识、步行优先标识、限速标识,在照明不足的路段增设路灯,增加监控探头等配套设施,以期减少安全隐患,增加安全保障。

五、学院将在十月份推行错峰下课制度,具体实施日期和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是我们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建宁静祥和、安全和谐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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