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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Law Guide

学院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申领或借用流程

办事地点:学院行政楼三楼学院办公室303室

事务负责人:胡延青(0888-5157476)

(2017年5月修订)

根据学院OA办公系统行政办公之办公用品,结合《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采购、领用办公用品暂行办法》(院办[2017]1号)现对学院行政办公用品库内库存的办公用品种类及申领和借用相关服务做以下说明:

1. 学院办公用品库日常办公用品类别:

文件管理、办公文具、书写工具、硒鼓/墨盒、墨粉/碳粉、纸制品、本册、会务用品、  

五金日化、单位专购(仅限于申领部门申领)

2. 申领(含借用)流程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学院通达OA办公系统进行申领和借用,具体操作如下:

① 申请人打开行政办公,选择办公用品申领;

② 办公用品库选择学院行政办公用品库;

③ 办公用品类别选择所领办公用品归属(注意申领权限,超出申领(借用)权限的不于发放);

④ 申请数量:注意单位,按需求填写;

⑤ 部门审批人:选择学院办公室领导:张益或吴建峰

⑥ 备注栏里面简要说明申领(借用)理由、用途及使用人等信息(不填写将会被退回重写)。

符合领用条件的通过申领程序进行申领后无需归还,但须按程序做好登记,符合借用条件的需按时、按质归还所借物品。

⑦ 按要求在纸质出库单上签字(以出库单为准)

3.学院办公室可以提供以下办公物资或服务的申领(含借用):

信签纸、信封、答题纸、草稿纸、荣誉证书、纸杯、打印耗材(碳粉、硒鼓等);临时借用的打印设备;联系合作商家进行打印设备维修、更换配件等;

联系合作单位进行批量印制、采购等;借用会务招待用品桌布、席位牌等;.其它教学保障服务性工作且在上述所列事宜;

4.特别提醒:涉及到报账程序,需事前递交纸质请示。纸质请示可采用打印或者使用学院信签纸规范书写,提交系部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然后递交学院分管领导签批。

其他物品为行政部门所使用的日常办公用品,教学系不可申领,但临时需要的可借调,但需要事后归还。

未尽事宜,按照《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采购、领用办公用品暂行办法》(院办[2017]1号)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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