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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Law Guide

保留学籍或者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

办事地点:学院行政楼二楼教务处203室 学籍管理科

 负责人:袁芳老师(0888-5162404)



1. 学生本人提交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如果是请人办理需要出示委托书及申请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3.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4. 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办理此程序);


5. 老生携带1-5办理的资料;新生携带1-4办理的资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保留学籍报批表》,办理报批程序;


6. 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7. 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


8. 学生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家长同意书、《保留学籍报批表》/《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和《离校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10. 程序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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