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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2019年事业单位招75人!8月18日考试!-157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觉悟高、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社区干部队伍,经博乐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5名。

招聘对象

      1.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博乐市现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不含已具有行政、事业身份人员及社区工作者人员。
      3.退役转业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成员优先考虑。

报考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②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2001年8月11日至1974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③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少数民族要具有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⑤大专及以上学历;
      ⑥所有报考人员需服从调剂;
      ⑦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

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1日至2019年8月17日下午五点后领取准考证,18日上午考试。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博乐市人力资源中心窗口(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经委托,凭有效证件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政审表》。
      7.报名费:15元 笔试费:40元。
      8.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8月17日下午16:00后,领取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试题由市纪委监委、市党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命制,满分120分。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街道(社区)基本业务知识(占比5%)。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定为:2019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4.笔试成绩于2019年8月20日12:00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微信平台查询。同时,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由市纪委监委、市党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时间定为:2019年8月24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4.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合,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于面向社会招聘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满后正式进入社区工作者序列。

      相关待遇:新考录的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参照新入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受聘期间,按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其中依法应由受聘方缴纳的部分,从受聘人员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具体按照《中共博乐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一百三十一次常委会议纪要》执行。
      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聘期为1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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