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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课题组:

为做好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保障结项工作有序完成,现将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已到结题期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结题材料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项目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综合研究报告。

三、工作程序

1.项目负责人于101017:30前提交所需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至科研处。

2.科研处形式审核通过后,将退还项目前期资料,项目负责人按照《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研项目结项装订要求》,于101417:30前提交全套课题结项验收材料(一式3套)至科研处。

3.结题评审原则上采用会审方式,具体由科研处结合实际确定。

四、其他

(一)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在符合校级项目延期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延期。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于101017:30前交至科研处审批。

(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

时间提交材料,逾期未交材料者,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并视情况给予研究终止或撤项处理。


附件:1.202110月应结题科研项目一览表

2.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

3.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研项目结项装订要求

4.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研处

                             2021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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