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中文English

首页–>通知公告–>Content

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足球裁判

  裁判,是体育比赛中负责维持赛场秩序,执行比赛规则的职位或人物。
  足球裁判:在每一场正式足球比赛中均有一名主裁判、两名助理裁判和一名第四官员组成的裁判组负责比赛的判罚。
  权限和职责,执行竞赛规则;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报名费用:320元(含培训费、考试费、办证费)35人一个班
报名时间:10月1日-26日
培训时间:11月
考试时间:12月
课时:3+27课时
创新技能学分:1分
【关闭】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