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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冬季运动会暨消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第十六届冬季运动会暨消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为确保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第十六届冬季运动会暨消防运动会顺利开展,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比赛环境,学院特设立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现将评选办法及细则公布如下:

一、评比办法

(一)成立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体育文化节运动会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生处、院办、院团委、图书馆、宣传处、保卫处等部门组成。

(二)优秀组织奖两个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共评选11人(其中,教师1人)。

二、评分细则

优秀组织奖评选:

(一)评选内容:包括报名及参赛情况、开幕式、团体赛、各系部情况、单位重视情况、活动宣传情况等方面。

(二)报名及参赛情况(10分)

1.是否按时上交报名表(3分)

评分标准:按时交3分;迟交(2天内)1分;迟交(2天以上含未交)0分。

2.报名参赛人数(3分)

按各系报名/各系实际人数,比例前三名3分,最后的两名1分,其余的为2分。

3.各系部参赛出勤率(4分)

各系部参赛出勤率=各系部实际出勤人数/各系部实际报名参赛人数。评分标准:出勤率为100%,得4分,出勤率为80%—95%得3分,出勤率70%—80%得1分。70%以下,则为0分。

以上两条以基础部,裁判给予的实际数据为准。

(三)开幕式组织参与情况(15分)

1.着装及精神面貌(3分)

着装及精神面貌占3分,满分为3分,最低为0分。

2.是否按时到场(3分)

按时到场3分,迟到3分钟内,1分。迟到3分钟以上或缺席则为0分。

3.人员到齐情况(3分)

评分标准:各系领导、辅导员及学生积极参与者为3分,各系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辅导员有缺席者为1分,未出席的按0分计。

4.开幕式组织情况(6分)

组织有力、师生积极参与、观众席氛围较好的6分;组织有力,但气氛一般的则为3分,组织不力、师生精神面貌差、气氛较差的为0分。

以上四条以评委给予的数据为准,开幕式每场满分为15分,未出席的队伍按零分计。

(四)消防接力、拔河、12人/13足、消防运动会(60分)

1.比赛观看人员组织情况及各系重视情况(20分)

按照每个比赛的时间段计算,每个时间段均有系部领导、辅导员或教师参与观看、组织学生共同参与,观众参与率较高(按本单位学生比例计算)的每次赛事为5分,未到场或组织不力0分。

2.志愿者服务及比赛组织情况(20分)

各系组织相应的志愿者及学生会到现场维持秩序或进行志愿者服务,精神文明考核成绩良好。服务设施配备情况,卫生保持情况(保持看台及附近区域的卫生清洁) 为大会的成功组织提供高效、有力的服务。每次赛事为5分,组织不力0分。

3.活动宣传情况(20分)

活动期间的宣传情况:针对每次的比赛及活动,各系部应做好相应的宣传及动员情况,此项将结合各系实际动员情况、宣传栏、海报及网络报道等,以学院团委、宣传处报送的数据为主,每次赛事将现场打分,每次为5分,共20分。

以上三项将由评委领导小组,现场打分。

(五)千人健身走(15分)

根据团体精神面貌、各系部组织、宣传、动员参加情况给予评分。千人健步走具体方案及评比办法见院办相关通知,最后成绩按15%计入本次优秀组织奖。

(六)活动要求

凡在学生体育运动会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不参加开幕式、闭幕式以及队伍松散的单位。

2.比赛过程中不顾全大局,无正当理由随意退出比赛者(无论集体或个人)。(此项以基础部提供数据为准)

3.不尊重裁判、不服从裁判指导,无理取闹、干扰裁判正常工作者。(此项以基础部提供数据为准)

4.运动会期间观众或运动员发生不文明行为、扰乱赛场秩序者。(此项以基础部提供数据为准)

5.发现冒名顶替者。(此项以基础部提供数据为准)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一)评选范围:凡参加学院运动会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评选奖项:体育道德风尚奖11人,包含教师1名。

(三)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运动员基本守则为评选的基本条件;

2.严格遵守大会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3.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4.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5.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

6.关心集体,并在系部中发挥了一定的良好的引导作用,团结友爱。

7.在体育文化节期间有一定突出事迹者优先。

8.凡违反本届运动会竞赛纪律的规定,均不得参加评选。

(四)评选办法:

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由各系部提名。报“评委组”审批。

三、奖  励

组委会将在运动会总结表彰大会上,公布优秀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四、 注意事项

(一)评委领导小组每个比赛日对各运动项目各系参与情况进行检查并作记录,打分记录后将评分表交给联络员,联络员做统计。

(二)评委领导小组将结果,在闭幕式前向组委会报送。

(三)各系部评选出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名单于11月20日比赛结束后报送至评委领导小组处。




组织与道德风尚奖评比组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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