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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关于开展 2020-2021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关于开展

2020—2021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设置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奖项的决定》,经研究,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在读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优秀毕业生为2021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劳动技能;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劳动技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积极到上级部门实习锻炼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先进班集体

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班级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党)团支部有活力;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劳动、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名额比例分配

三好学生推荐比例为评选范围对象的5%;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比例为评选范围对象的2%(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园区自律委员会、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众创空间入驻团队成员、培训中心服务站等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不占各二级学院名额)。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级学院

三好学生(433人)

优秀学生干部(173人)

文学院

103

41

外语学院

33

13

经济管理学院

49

20

旅游管理学院

39

16

艺术设计学院

71

28

信息学院

40

16

财会学院

73

29

学院

25

10

(二)先进班集体(36个)

文学院8个、经济管理学院3个、艺术设计学院8个、财会学院5个、外语学院3个、旅游管理学院3个、信息学院3个、医学院3个,由各二级学院按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推荐。

(三)优秀毕业生

我校按应届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等额推荐,各学院按4.5%的比例等额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教学单位评选推荐。学生自荐;班级班委提名;班级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由辅导员报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报学生处。注:单列名额评选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除在各部门工作的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外,还要征求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意见。

(二)学院审核批准。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由学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最后由学院学指委批准。

四、表彰奖励办法

经批准的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或奖牌,并发文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进行评选。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及相互学习的过程。

(二)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评选上报工作。要严格掌握标准,履行程序,凡未按程序评选或在评选过程中违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学生和班级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4月21日前将推荐总表(附件1)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推荐总表和推荐名单必须电脑打印,并签署推荐意见,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的,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名单报错的取消表彰资格并追究二级学院相应责任。推荐登记表(附件2),填写内容加盖学校公章后可存入获奖学生个人档案,不再上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1.2020-2021学年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

             2.2020-2021学年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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