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自2015年7月20日分年级考试结束即开始放假,新学期8月28日前返校,29日、30日注册,8月31日正式上课。
2.教师完成期末考试、成绩上报及各系安排的工作后开始放假,于8月28日前返校。
3.行政人员自2015年7月25日开始放假,8月24日到校上班。
二、有关要求
1.辅导员必须安排好本班学生安全离校,同时对留校学生妥善安置后方可离校。
2.行政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暑假值班表值班(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3.财务人员须提前做好放假准备,遵守值班安排,一旦遇有特殊情况,须及时返校。
4.实验中心、图书馆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放假及值班工作。
5.后勤与保卫处必须做好暑假期间安全、防火、保卫及对留校师生的服务工作,放假时间根据假期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同时安排好值班。
6.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检查本部门水、电、门窗及其他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以及重要文件资料等的整理存档工作。
学院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