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校史是学校发展的脉络,是师生和校友共同的精神财富。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在岁月的长河中,培养了各个领域的优秀人才和杰出校友。为了全面梳理和展现学校的办学历史、文化积淀及发展成就,完善校史档案和文物典藏,推进校史馆筹建,增强师生、校友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史文献、影像、实物资料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
(二)长期征集。学校长期接受校史资料捐赠。
二、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以及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范围
(一)时间范围。2001年建校至今。
(二)载体范围。包括能够反映学校建设发展历史的文字图表、实物用品和音像制品等。
四、征集内容
(一)文献类
1.各级领导、知名人士、专家学者、重要外宾有关学校的批示、题词、题字、讲话、文稿等文字资料。
2.有关学校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指南、招生计划表、教学大纲、教案、讲义、试卷、学生作业,学校举办或师生参与的学术会议、文体活动、赛事等形成的文字资料。
3.历任校长、书记办学规划材料、学科建设专题会议纪要,学校历史发展和建设成就相关文件、通讯报道、回忆录、资料汇编、大事记、年报、报刊、宣传品等文字资料。
4.学校师生的学术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奖章、译著等出版物或内部资料,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证书等文字资料。
5.历届毕业生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等文字资料。
(二)影像类
1.反映学校校园建筑、周边建筑等各个历史时期建设发展中重要事项的照片、录音、录像。
2.反映学校历史时期,重要人士来校考察、视察、访问及对外交流活动等的照片、录音、录像。
3.反映学校历史时期教学场景、教学实训基地、实习、实践活动,校内生活、文体比赛等的照片、录音、录像。
4.反映学校历史时期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等党建群团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
5.反映学校历史时期开学迎新、毕业季、重要会议、庆典、主题活动、学术交流等方面的照片、录音、录像。
6.毕业生合影照片、音视频记录资料,历届学生、教职工专访的照片、录音、录像。
(三)实物类
1.标识类。学校印章、院旗(系旗)、纪念章、带有学校标识的文件袋、信笺、信封、票据、出版物等。
2.证书类。委任状、聘任书、工作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派遣证、奖状、奖章、奖牌等。
3.教学类。教具、模型、手写教案、讲稿、师生试卷、作业、图纸等;各类项目申报立项到验收结项形成的实物资料、竞赛成果等。
5.艺术作品类。书法、绘画、篆刻、雕塑、曲谱、工艺品及其他师生、校友创作作品等。
7.纪念品类。饭卡、礼品、毕业照、纪念册、纪念品等。
(四)其他
1.口述历史(校友、老教职工的回忆录音或文字记录)
2.未在上述分类中但具有校史价值的特殊资料。
五、征集方式
(一)预登记预约
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提交捐赠信息,校史馆建设团队48小时内反馈意见。
(二)资料采集配合
校内师生及有便利条件的校史资料捐赠请直接到学校宣传部现场办理捐赠手续;同时对于老照片扫描、口述历史摄录等内容积极配合沟通服务。
(三)权益保障
捐赠时将签订《校史资料捐赠协议》,明确资料的著作权、使用权归属及双方权利义务,并有以下方式,确保捐赠者权益。
1.捐赠。直接将校史资料捐赠学校收藏、管理、利用,学校颁发捐赠证书,展品标注捐赠者信息。
2.复制。珍贵资料可提供复制件,原件归还所有者。
3.借展。双方签订协议,展览后原物返还。
4.代管。对特别珍贵资料,可协商由校史馆代管
六、征集途径
(一)学校各单位在校教职员工。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可以联系学校各单位在校教职员工,相关校史材料转交至学校党委宣传部。
(二)党委宣传部专项工作人员。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校史资料咨询、协商、投递可以直接联系党委宣传部。
七、征集保障
学校建立全流程服务体系,接到捐赠信息后,校史馆建设团队将在48小时内反馈处理意见,捐赠将签订《校史资料捐赠协议》,明确资料的著作权、使用权归属及双方权利义务,确保捐赠者权益。所有纳入馆藏的捐赠资料均将详细登记并标注捐赠者信息,学校将颁
捐赠证书;对捐赠具有较高价值资料者,授予“校史守护人”称号,并在校史馆荣誉墙永久展示。
联系人:袁雪 芦雅琪
电 话:0888-5887198;0888-5113990
邮 箱:xsg@lywhxy.com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1号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党委宣传部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