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处(室):
为迎接“5-31”世界无烟日的到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创建无烟学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教体【2012】33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创建无烟学校,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宣传控烟思想,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树立控烟健康思想
烟草烟雾中有4000多种化学物质,包含许多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有40多种物质具有致癌性且烟草中的尼古丁具有极强的成瘾性,一旦吸烟成瘾,很难摆脱。目前,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
全院师生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控烟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和意识,把创建无烟校园与建设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常抓不懈。
二、明确划分,确保禁烟区域无烟
明确规定学院各教学区(教室、实验室、机房以及相应楼道等)、办公区(行政楼、各系、处、室公共办公室以及其他办公场所)、公共场所(会议室、图书馆、食堂、超市等)、学生活动区(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体育活动场所等)以及学生宿舍区等为禁烟区域,设置统一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禁烟区域内严禁吸烟。
全院师生均应养成良好维护意识,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凡在禁烟区域发现吸烟行为的,全院师生员工均有权劝阻吸烟者。
三、加强宣传,努力创建无烟学校
1.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各系、处(室)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会议学习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每年的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师生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促进师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
2.发挥教师控烟的表率作用。学院领导和教师应当以身作则,不在学院的禁烟区域内吸烟,也不向他人传烟或接受传烟,积极宣传戒烟、控烟思想及科学戒烟方法,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 全院师生均应养成健康向上的禁烟意识,倡行社会公德,营造良好校园环境,积极减少吸烟及二手烟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努力创建无烟学校。
附件: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建无烟学校标准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附件: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建无烟学校标准
一、有符合创建全面无烟环境原则的控烟制度和有效的实施计划。
二、学校大门口或各入口处有明确的提示进入无烟学校的告示牌,校园内有清晰的吸烟区指示标识,校内重点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三、除学校指定的室外吸烟区域外,其他区域无人吸烟。
四、学校所有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域、吸烟室,无吸烟工具。
五、学校规定禁烟区域内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
六、学校管辖区域无烟草制品销售。
七、学校所属区域无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
八、学校有关于无烟学校创建的宣传和教育。
九、学校召开会议不得用烟招待,不得摆放烟具。
十、学校设有控烟监督员,对学校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