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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egulations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本科生申请海外硕士研究生鼓励工作实施方案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本科生申请海外硕士研究生鼓励工作实施方案

 

升学率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水平和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考取国内研究生或申请海外研究生,均为学生提升学历的重要途径。一方面,为鼓励在校学生另择赛道提升自我,前往海外升学,另一方面,为提高我校学生研究生考试升学率,参照旅院发〔2021〕67号《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关于做好学生研究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奖励政策

(一)个人奖励我校在籍在校本科生通过学校开展中的项目或通过自主申请,获得国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录取院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备案名单中的,每生奖励2000元,不在备案名单中的,原则上不予奖励。

(二)组织奖励各二级学院动员学生申请海外研究生,开展项目宣讲会等工作。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录取研究生的人数,按每录取一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金不得平均分配,须根据二级学院相关教职员工在学生申请研究生工作中的贡献大小进行发放,具体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金的分配办法。

(三)学院奖励学生申请海外研究生及获得海外高校录取通知书(含有条件录取通知书),纳入当年学院考研报考率及升学率,具体奖励办法详见旅院发〔2021〕67号《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关于做好学生研究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学院的奖励”部分。

二、学分政策

申请海外研究生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含有条件录取通知书),给予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技术技能学分各认定2学分;毕业前未通过的《大学英语1-4》(或《大学日语1-4》)及思政类课程成绩可给予认定通过;数学类课程:如《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文科数学》《高等数学》可以认定通过。

三、评奖程序及材料提交要求

同考取国内研究生一致。

1.各二级学院于每年5月中旬上报应届毕业生考取海外硕士研究生信息统计表、录取通知书(含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复印。同时,提交下一届毕业生申请海外研究生工作详细计划。2.教务处,协同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在5月下旬依据本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奖励初定名单后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3.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前(6月上旬)审批并发文表彰。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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