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管理规定
摘自:《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旅院发〔2024〕136号)
第四章 学生职责
第十一条 学生须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题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初步掌握选择题目、查阅相关资料、拟定开题报告、运用实验手段、处理数据、撰写论文等方面的方法和本领。
第十二条 学生须在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符合学科论文行文规范的毕业论文或设计报告。
第十三条 学生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学校及学院有关业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文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认真、规范完成论文撰写。
第十四条 学生在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后,积极联系导师,准备开题报告。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规定,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开题报告。
第十五条 认真执行工作计划和进度表,全面查阅文献、独立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保证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六条 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并按指导意见完成相关任务。
第十七条 严禁有抄袭、剽窃、篡改、伪造、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如有发现将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第五章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第十八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包括选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检测、评阅、答辩、校级抽检、推优、总结、归档、上级抽检等工作。
第十九条 为加强过程管理,学校使用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各环节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各环节具体操作详见“管理系统”中的操作手册。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5周。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按以下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个别学院因专业特点需调整时间安排的,须向教务处提交备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