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要求,现开展2024级学生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的规定,认真开展2024级学生学校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上学期学校下发的名额进行评选;
(二)若在上学期评选过程中,有名额调整情况的需在本次评选过程中一并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按照《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的规定,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二)此次评审需参照学生秋季学期期末成绩及综合表现情况;
(三)参评学生需通过2024—2025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开展工作时间
(一)公示时间
1.班级公示:4月28日—30日,公示时间为3天;
2.二级学院公示:5月7日—9日, 公示时间为3天;
3.校级公示:5月12日—16日,由学生工作处对全校2024级学生学校励志奖学金评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上报材料时间
1.5月6日,各二级学院上报2024级学生学校励志奖学金二级学院公示名单、初审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要求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党总支书记签字确认);
2.5月7日,各二级学院上交2024级学生学校励志奖学金获评学生参评纸质版材料。
四、申报材料及工作要求
(一)获评学生参评纸质版材料
1.《丽江文化旅游学院2024级学生学校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学生个人填写部分手写、打印均可);
2.《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
(二)工作要求
在开展工作过程,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把好材料关,严格审批关,及时开通学生反馈通道,及时解答评审及公示过程中学生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并做好台账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