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学生宿舍园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学生宿舍园区成立学生教育管理小组,实施园区教育管理责任制,是我校根据教育部《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提质增效指南(第一版)》、云南省教育厅及《关于加强学生宿舍园区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旅院〔2007〕5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园区小而多、独立形成院落的实际,因地制宜而创建的管理模式,为使这项制度更加完善,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坚持思想教育与行为指导相结合,学校教育管理与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相结合,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通过创新管理模式,把学生园区建设成为集政治教育、思想引导、行为指导、生活服务、文化活动、安全防范等功能为一体的教育基地。
进一步完善园区内以二级学院、专业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按照“精简高效、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用人原则,将学工干事、辅导员和宿舍管理员(以下简称“宿管员”)有机组合,并充分发挥学生自律组织的作用,形成多位一体、齐抓共管的园区管理格局。
进一步理顺园区教育管理小组与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工作关系,完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园区综合管理体系,园区教育管理小组进行宿舍园区综合表现评分的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部门以及在各园区住宿的学生。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园区学生教育管理小组是在学校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各园区学生教育管理小组由园区正(副)组长、学工干事、辅导员组成。各园区学生教育管理小组的工作纳入学校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例会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每周各园区组长在例会上的汇报,检查学校各项制度和园区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突出问题,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总结,形成园区管理长效机制。
第五条 各园区正(副)组长是园区管理的责任人,辅导员(含学工干事)是各楼栋学生教育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园区学生教育管理小组负责园区内学生的教育管理事务,园区外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生归属原则,仍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
第六条 各园区学生教育管理小组负责该园区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园区文化建设,和谐氛围营造和行为规范养成等工作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在园区的贯彻落实。适时组织园区的文体活动,维护园区的稳定。加强与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的沟通联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生活服务、环境卫生和安全整治等工作。
第七条 各园区学生教育管理小组负责该园区辅导员(含学工干事)的值班安排,指导园区辅导员(含学工干事)和宿管员做好园区管理工作,以及创建文明园区、文明楼栋和文明宿舍工作。
第八条 园区安全
各园区要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加强园区内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和法制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安全防范,包括:防火、防盗、防群体事件、重大疫情防治、自然灾害、寒暑假贵重物品的存放保管等,特别是注意杜绝学生在宿舍使用违禁电器和存放管制刀具,以确保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遇到突发事件,需要医疗求助的,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学校医务室电话:5135003;遇到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或保卫处电话:5135110;遭受不法侵害,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保卫处电话:5135110,同时联系辅导员和宿管员,并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要求及时处理。应特别加强特殊时间节点、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园区的值班安排和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九条 园区党团工作
在学生园区建立党团组织,是思想政治工作进园区的组织保证。要积极推进以园区为单位建立党、团支部,以楼栋为单位建立党团小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党员辅导员担任,党小组长由学生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干事兼任,团总支副书记原则上由学生党员担任(也可是老师或表现较佳的学生团员),团小组长由宿舍长担任。
一、园区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园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如下活动:
(一)园区党组织、党员、党员所负责的宿舍在园区橱窗公示;
(二)建立学生党员责任制,开展“一个党员联系一间宿舍” 、“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活动;
(三)开展“党员示范寝室”评比表彰活动;
(四)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
(五)考察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园区的表现并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反馈;
(六)指导学生自律组织开展活动;
(七)园区学生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应作如下承诺:
1.做到“三带头”:带头学习,带头参加活动,带头讲文明讲卫生;
2.做到“三没有”: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现象,没有不及格课程,没有不文明行为。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带动园区学生形成良好学风;
二、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积极开展如下活动:
(一)考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园区的表现,并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结合青年学生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园区文体活动,加强园区文化建设;
(三)引导和帮助学生自律委员会开展活动。
第十条 努力构建学生自律机制,发挥大学生的能动性。
各园区成立园区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简称:自律会)。充分发挥自律会在园区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引导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把园区建成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场所。自律会由会长、栋长、层长、宿舍长组成,形成网格化管理。设立学习宣传组、生活服务组、文体活动组、安全保卫组等组织。
一、学习宣传组的主要职责:利用园区的宣传栏、橱窗、黑板等开展园区的宣传工作和园区学风建设活动(如:学习经验交流 、好书推荐及书评、读书笔记、网络文明行为评论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外语过级“一帮一”、外语过级专题讲座 、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
二、生活服务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宿舍园区卫生检查、保洁、生活设施的故障上报,积极开展品位高雅的园区活动(如:征文比赛、宿舍文化建设DV赛等),创建文明宿舍;
三、文体活动组的主要职责:利用园区学生活动室,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针对性强的园区文体活动(如:开展个人特长展示活动,读书活动、专题讲座、特色小组活动,巩固平安园区活动月,倡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等),强化大学生素质教育,丰富园区生活;
四、安全保卫组的主要职责:配合做好园区的安全工作,接受园区管理人员的指导。定期开展园区的巡查,日常学生安全行为的检查,防火防盗专项整治等。适时召开宿舍长会,强化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 园区文化建设
培育科学、文明的园区精神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园区氛围是学生宿舍园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园区要充分利用园区的宣传设施,组织开展富有特色、针对性强的园区文体、心理咨询等活动。校团委要积极配合园区文化建设工作,开展园区社团文化活动。坚持小型化、多样化、系列化,逐步拓展的原则,充分体现和注重思想性、知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园区文化活动的新方式、新途径。
一、加强硬环境建设。完善园区宣传橱窗、黑板报、学生活动室设施等;
二、强化软环境建设。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如:开办插花、书画、摄影、茶艺培训班;举办英语四、六级考试辅导、计算机等级考试辅导、巧手比赛、书画比赛、创业设计大赛、大学生涯规划、节水节电专题、消防安全讲座及演习、知识竞赛等),营造高雅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第十二条 辅导员(含学工干事)在园区的工作职责:
一、按时到岗值班,认真核查和登记返回园区学生的信息,负责值班园区内突发情况的处理工作和做好夜间值班期间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做好学生宿舍的走访工作,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人际关系等方面情况,适时开展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文明养成教育、法律法规以及集体主义教育。对学生在园区的表现做出评价,该评价作为学生品德鉴定、综合测评、评选优秀及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针对性强的文化、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丰富园区文化生活;
四、指导学生自律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
五、督促本楼栋学生做好宿舍卫生,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文明楼栋活动。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和卫生检查;
六、完成园区学生教育管理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宿管员的职责 :
宿管员的工作规范按现行的《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宿管员工作条例》和《宿管员假期工作职责》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覆盖、落实责任、整合联动、有效防控”的原则,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形成“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班级—寝室”四级网格,实现学生工作力量下沉、职责明确、资源整合、运转高效,实现学生管理“全覆盖”、学生服务“零距离”、学生诉求“快响应”。
第三章 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考核制度,强化激励机制
一、辅导员(含学工干事)在园区的工作表现纳入学期考核内容,结合《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综合评价,即量化为所在二级学院的工作占30%、所负责班级的学生工作占30%、园区教育管理小组评价占20%、学生工作处工作评价占20%;
二、宿管员的考核,每学期由学生工作处宿管科、园区教育管理小组、总务处共同考核。即量化为:学生工作处评价占50%、园区教育管理小组评价占30%、总务处评价占20%;
三、学校学生教育领导小组每学年组织一次园区管理先进单位评比,对园区管理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