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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egulations

食品留样制度



1. 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 留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

3. 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 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之后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温度控制在0-4摄氏度,留样时间必须保证在48小时。

5. 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6. 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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