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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egulations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维修科管理办法

为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全院师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使维修科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工作职责

1.对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认真履行好维修科的工作职责。并及时或阶段性的向后勤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保管理和能源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学院维修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

3.按照学院对设备设施管理的要求,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

4.对设备设施维修管理工作,实行专业管理和有关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落实,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坚持现场管理制度,提高设备设施完好率。

5.做好学院各相关部门对设备设施管理使用的协调配合工作,保证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计划、目标的实现。

6.熟悉掌握设备设施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状况,关心设备设施维修人员的技术业务提高和更新,逐步使设备设施维修管理人员的水平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并做好本部门维修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抓好部门文明建设。

(二)维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努力完成好所交办的各项工作。

2.认真学习和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和标准。

3.针对学院的各种设备设施的技术要求和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其维修、保养工作。

4.加强对供电、供水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对变配电、锅炉、压力容器、水泵、管道、闸门及其附属设备等关键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故障检查维修。严禁违章操作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5.熟悉和了解学院的设备设施状况,负责对学院的设备设施进行有计划的循环维修保养。对各部门申报的维修项目要及时处理,保证质量,按时完成。自觉做好施工场地的收尾工作,做到人离地清,不沾污和损伤地面、墙壁及其他部位。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经常征求和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

7.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技术,较为全面地掌握电、管道、木、漆工和家具等工种的维修技术,更好的履行职责。

8.做好设备配件和各种材料的管理。节约使用各种材料和零配件,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严格出库、入库登记手续,及时做好材料和零配件的耗用上报工作。

9.负责学院单体建筑物、水电总表的抄表投递和监控工作。

10.积极完成学院安排的抢修任务及其他工作。

二、工作、行为规范

1.工作要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严格执行报修制度。根据学院报修系统所报维修项目内容,及时进行维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一般问题不超过8小时内解决 。

2.维修过程中,原则上能修复的设备、配件要尽量修复,做到物尽其用。确认需要更换零配件的,须上报维修部主管确认后配发相应的零配件,并要求交回已坏配件。

3.维修时要按规定操作,做好安全保护措施。特别是对电气设备的维修和高空作业维修。电气设备维修时一定要先断电,再维修,维修完毕以后要仔细检查各条线路的连接是否正确,接头是否牢固。严禁带电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4.维修过程中要详细做好维修登记。更换材料时要详细做好所用材料的记录;涉及赔偿维修时,要按学院家具、设备价格清单赔负维修,并详细做好维修记录,赔偿费由各部门负责收取上交财务。  

5.按报批手续领用后勤仓库物品。到后勤仓库领用物品时,须先报部门主管确认,由修缮科负责人开领料单,凭领料单到后勤仓库领用。

6.工作中要讲文明,讲礼貌,不能恶语伤人,不能酗酒和打架斗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勤俭节约珍惜学院的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棵花草树木及学院的一切财物,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休息时间,发现有浪费和损坏现象的都要及时制止。

8.工作中要谦虚谨慎,业务上要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专业技术,熟练掌握工具、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爱护工具设备和学院财产,戒骄戒躁,争做一个踏踏实实做事,坦坦诚诚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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