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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云南省关于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6〕3号)要求,现将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今后聘任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纳入此次认定范围的人员为教师资格过渡认定中,符合条件但未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学历信息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获得验证或能提供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对于通过民办高校、网络教育、党校、军校、自学考试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高等教育学和高等心理学成绩、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成绩和相应的学历证书,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可以直接认定。若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高校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或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考察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可以免测。

(五)体检时间半年内有效。关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问题,根据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工作会会议精神,明确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各种患有急慢性肝炎者,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六)我院申报人员由人事处提供任职高校聘书、劳动合同、合同见证名册和工资关系证明。

三、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一)每位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向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加盖学院人事章)一式一份; 

3、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一份(原件); 

4、任职高校聘书一份(由人事处开具); 

5、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一份(原件),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含高等教育学和高等心理学成绩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影印件一份; 

6、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测评表一份(原件,由学院统一组织测评并填写),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实习鉴定表(含教育实习成绩)影印件一份;

7、学历学位证书影印件一份;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一份; 

9、身份证影印件一份;

10、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以上材料按1-9顺序装袋,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装入自封袋内后放进档案袋。报送材料中所有影印件,在核实原件后,在影印件右下角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由经办人签字,交至人事处加盖人事章。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本人简历”中的学历按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本科、研究生等由低至高的顺序填写,并填写到至今的工作简历;

2、“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情况”一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人员须注明毕业院校、学历层次及“两学”成绩(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层次修学合格方可),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注明参加“两学”考试的时间及结果,按照政策免试的须注明免试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明;(本项由单位负责本次高教资格认定工作人员填写)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一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或按照政策免试人员须注明免测原因,其它人员应注明测评情况,按规定签名并盖上组织测试部门的印章。(本项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安排填写)

4、各单位负责人及申请人员请勿自行在“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教师资格证号码”栏内填写内容及盖章。

5、“申请任教学科”名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即《高校任教学科》(请自行在人事处办公群下载)。

四、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2016年3月17日下午18:00前,请各单位负责本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人员,汇总并提供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名册及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电子版(样表请自行在人事处办公群下载)同时到人事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等有关资料下发至申请认定人员;

(二)2016年3月21日下午18:00前,将通过各单位资格审查的教职工材料按规定装入档案袋内交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人事处按要求审查材料,成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面试、课堂教学(实际授课)和课后说课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详见附件测评要求),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2016年3月30日前,人事处将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1.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名册

2.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要求

 

                                                                                                                   人事处

                                                                                                              2016年3月16日

采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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