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大纲及试卷
专项质量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加强我校各教学环节质量监控,不断推进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奠定坚实基础,学校决定在本学期继续开展课程教学大纲及试卷专项质量评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检查对象及范围
(一)课程教学大纲
根据《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关于修订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形成2022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旅院发〔2022〕14号)要求,对各教学单位本科专业《2022年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本学期2022级所有新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评估检查。具体评估指标见附件3。
(二)试卷
1.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评估检查后反馈意见(以教学督导团反馈的意见为准)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2.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各管理环节及试卷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具体评估指标见附件4。
二、评估检查程序
课程教学大纲与试卷专项评估检查分为教学单位自查普查整改与学校检查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自查普查整改
各教学单位对教学大纲及试卷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送相关材料。
1.2025年9月26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自查普查整改工作, 9月26日报送《学院(部)课程教学大纲自查表》(附件1)、《学院(部)课程教学大纲自查报告》(附件2)、《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本学期2022级所有新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各1份至行政楼505。
2.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试卷自查普查整改工作, 10月10日报送自查报告至行政楼505。
(二)第二阶段:学校检查
学校检查组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牵头负责,教学督导团、教务处协同,分别对各教学单位的课程教学大纲及试卷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1.2025年9月29日—10月17日学校对各教学单位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检查。教学督导团依据《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暂行)》(旅院发〔2024〕1号)要求,对照《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检查评分表》(附件3)进行评分,重点关注版本撰写规范、课程思政融入情况、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2.2025年10月13日—26日对各教学单位的试卷进行抽查。学校检查组到各教学单位现场随机抽取相关材料,依据《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考试试卷管理办法(修订)》(旅院发〔2024〕68号)及各学院《非试卷类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方案》要求,对照《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试卷检查评分表》(附件4),对出题规范及管理质量两方面开展评估检查。
三、相关事项与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按专项质量评估评分指标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将课程教学大纲及试卷自查材料分别于9月26日、10月10日12:00前进行报送。纸质版材料需有主管教学领导签字、部门盖章,电子版材料发至教学督导团OA邮箱。
(二)各教学单位需提前准备好备查材料,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专项检查工作。试卷专项质量评估检查需提前准备课程考核目录清单、课程教学大纲、A/B试卷原件及审核记录、归档试卷、课程成绩登记册等相关纸质材料。到各教学单位进行现场试卷检查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校检查组严格按照评估质量标准与评分指标要求,认真对课程教学大纲和试卷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客观公正打分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在本轮各专项评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责任人,构成教学事故的,由教务处依照学校《教学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尚未构成教学事故的,对问题情况向全校通报。
(五)三个专项质量评估检查评分结果将纳入各教学单位2025年度年终工作状态测评。
附件:1.学院(部)课程教学大纲自查表
2.学院(部)课程教学大纲自查报告(模板)
3.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检查评分表
4.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试卷检查评分表
附件1.学院(部)课程大纲自查表附件2.学院(部)课程教学大纲自查报告(模板)附件3.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检查评分表附件4.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试卷检查评分表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代)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