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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课题组:

为做好20212022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目如期结项,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且延期已满的省厅科研项目。

2022年立项,现正常进入结题程序的省厅科研项目。

二、结题材料

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

3.项目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综合研究报告(封面、目录、页码)。

三、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项目负责人于202383016:30前提交上述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至科研处。

2.第二阶段:科研处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是否具备结题条件),审核通过后,返还申请书原件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项目结项装订要求》,于20239616:30前提交课题全套结题验收材料(一式5套,无需胶装,左侧用夹子固定)至科研处。

3.结题评审原则上采用会审方式,具体由科研处结合实际确定。

四、其他

1.正常进入结题程序的2022年项目,在符合省教育厅延期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要求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于83016:30前交至科研处进行逐级审批。

2.请各单位配合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所要求的时间提交材料,逾期未交材料者,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并视情况给予研究终止或撤项处理。



联系电话:0888-5137966


附件:

1.20233月省厅项目应结题一览表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

3.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研项目结项装订要求

4.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



                                 科研处

                             2023年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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