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研究基础较为扎实的教职工,仔细研读《公告》《招标选题》《管理办法》,规范填写申报材料,高质量申报。
(二)投标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2025年投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可作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人重复申报。
(三)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已担任2个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
(四)招标数量、资助额度及研究年限。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20个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以“*”标注选题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原则上不得延期。
(五)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六)线上申报。申报人通过“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yskx.mct.gov.cn)在线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4月7日17:00前。逾期不再开放申报、审核。
注:申报人务请于4月10日前后关注在线审核状态,及时按要求修改,涉及修改提交的需同时报备科研处。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2025年4月7日17:00前将电子申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各省(区、市)省级管理机构联络表(2025年2月 修订)
5.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汇编(2021-2024)
科研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