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单位:
现转发《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查收,并结合院(部)实际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二)重点资助在本专业、本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号召力的青年艺术创作和文艺评论工作者;尚在成长、发展期但具有才华、潜质和创新精神,给予支持有望成长为优秀人才的青年艺术创作和文艺评论工作者。
二、资助范围
(一)戏剧编剧、曲本作者
(二)音乐作曲
(三)舞台艺术导演、编导
(四)舞台艺术表演人才
(五)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创作人才
(六)工艺美术创作、艺术设计人才
(七)舞台艺术和美术评论人才
三、申请额度
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于2025年6月15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或者联系科研处沟通。
电话:0888-5137966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