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转发《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查收,并结合院(部)实际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2年4月15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进行商业登记、公司注册或社团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
2.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教学实践资源、师资力量和设施条件,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培训方案。鼓励艺术创作单位与艺术教育科研单位合作开展项目。
(二)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未能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规定的实施周期内提交结项验收或终止申请的,其项目主体不能再获得同一项目类型的资助。
(三)重点资助以造就有影响的各领域艺术领军人物为目标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关系到舞台艺术和美术事业传承和长远发展的特殊、急需、紧缺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满足基层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实用型艺术人才培训活动;培养有利于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优秀艺术人才培训活动。
二、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舞台艺术、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美术等领域创作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不资助古代艺术品(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和以城乡空间规划设计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分为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
三、资助方式
(一)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适度控制培训规模,短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3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50名;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2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30名。要面向全国择优遴选培训对象,学员确定后应将名单及个人简历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备案。
(二)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保证培训时间,短期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不超过6个月,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年,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高端艺术人才国外研修计划”安排在国外学习实践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培训可依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批次、分地域进行。
四、申报数量
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于2025年6月15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或者联系科研处沟通。
电话:0888-5137966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5年3月28日